| 记者在湖北省的公安、监利、大冶、京山等县市一路采访下来,农户之间自愿流转土地的见闻不断,许多留守农户种田在20亩左右,种田50亩以上的大户也越来越多,数百亩上千亩的已不鲜见,甚至还有1万多亩的。湖北的土地流转正在破解长期以来种田不赚钱的“一亩地”困局。
一亩地只够养活自己
沿途的干部群众给我们谈到了这么一种现象:农户的承包地大多人均一亩左右,在只有一亩或约高于一亩时,农民种的粮食除自给外,售粮所得够买农资或稍有余钱;在低于一亩时,售粮所得勉强够买或不足以购买农资。这就是所谓“一亩地”困局,要么可以维持简单再生产,要么连糊口都不够。 公安是湖北粮食生产大县,种植条件较好。共有耕地120万亩,其中水田65万亩,人均耕地有1.4亩。统计部门的干部谈到,农民可以提高复种指数种双季稻或加种一季小麦来增加收益,但同样还要有农资投入,农民还要购买农具、日用生活品、支付小孩读书开支等,人均一亩多地种粮,不管怎么努力,都难以应付开支。 大冶市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马亚东等说,一亩地从下种到收获,农民只需要投10来个工。4口之家4亩田,净工作时间就一个多月,算上复种也不过两个月,没多少活干,收入又低,从干活挣钱的角度说,对农民实在没什么吸引力。 在大冶市与阳新县交界处的田埂上,记者碰上朱垅村两位老农民。两位老农的家,人均承包地半亩不到,家中的青壮年都外出打工了,只留了几分地种杂粮自食,其余地不种了。记者问,不是有种粮补贴吗?一位老农反问说:“你说那点钱有多大意思,娃们多打两天工,都有了。” 湖北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员余爱民撰文说,湖北省农业人口3897万人,农户总数1025万户,耕地面积4800万亩,农民人均耕地面积1.23亩,户均耕地面积4.68亩。江汉平原人均耕地面积稍大一点,很多山区的农民人均不足一亩地。无论平原还是山区,困守一亩地种粮,只能管个低水平的温饱。
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方兴未艾
我们所走到的这些县市,种粮在50亩以上的大户,公安县有800多户,监利县有2000多户,京山县100亩至1000多亩的有130多户,大冶市50亩以上的虽然只有75户,但最多的一户达1.67万亩。 从了解的情况看,种田在20亩左右时,农民生产的粮食大部分是商品粮,农民靠自己基本上忙得过来,请工和请农机少,流转地常为至亲好友的地,有的要付租金,有的不要付租金,投入相对较少,每亩地的投入约500元。种粮在50亩以上时,由于要雇请人工、机耕机收,支付土地租金等,每亩田的投入700多元。50亩以上的,每亩的种植资金投入虽然要高一些,但由于田亩量大,总收益就上去了。 原住在公安县闸口镇的农民田德荣,在本县夹竹园镇租种了200亩土地,年产粮20多万斤,年收益6万多元。他在这里种田7年,不仅建了房子和可装14万斤粮食的仓库,还投资8万元购置了耕作机、水泵等农机具。 有的种粮大户,还充分利用土地兼营其他,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监利县分盐镇五大垸村民朱思雄告诉记者,种粮多了,收入高了,但开支也很大。“我搞了稻虾连作,以虾养田。2007年我的净收入为12万元,其中4万元靠卖稻谷,8万元靠的是卖龙虾。” 大冶市大箕铺镇农民侯安杰租赁的种粮面积达1.67万亩,远远超过了其他种粮大户。大冶市是个资源型城市,工业发展迅速,外出打工的农民多,弃耕、休耕和抛荒地7万余亩。侯安杰租种的约有一半就是弃耕和抛荒地,这些地由侯安杰租种后,重现生机。
这一轮规模种田是农民的自发革命
湖北省京山县农办主任姚明海,在农办工作已18年,是农村一系列变化的亲历者、见证者和实践者。姚明海说,解放后我国有过三次规模种田。 第一次是从互助合作社到人民公社时期,土地全部集中了起来,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发生了变化。 第二次是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在许多农民不堪税费重负进城打工的背景下发生。农民不愿种,村干部或有头脸的人就拣地种,多种了地,又不想足额交税费,甚至将税费摊在其他农民头上。2003年后,税费逐渐免除,许多农民回乡争地种,畸形的规模种田大户随即全部瓦解。 第三次就是这一次:虽然免除了农业税费,不少农民仍然觉得困守人均一亩多地种田,不如外出打工划算;而另一些农民又从规模种粮中捕捉到商机,双方一拍即合,规模种田再次兴起。 这一次出现的规模种田,没有行政背景,农民自己协商处理土地流转中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是农村生产力发展作用下农民自我调整生产关系的一次革命。由于出租方和租赁方,对未来的变化不太有底,租赁协议一般定为3到5年。但一部分田地的租期已在20年以上,不少农民对不再依靠土地而可以从其他方面获取更好的收益充满信心。
规模种田有助于粮食安全战略的实现
姚明海说,有一句老话“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没有机械化就没有现代化,没有土地的规模经营,就没有机械化。一系列先进农机具和先进技术如除草剂的推广运用,可以极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湖北省农业厅总农艺师邓干生认为,以现有的生产技术条件,人均耕种30至50亩田地可获得最佳投入效益比。 这些地方农口的同志说,我国的农村经济政策,基本上是按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来制订的,在长达30年的延续中,孕育了走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新趋势。对于这一新趋势,不必拔苗助长,但应因势利导。目前,我国对土地规模经营已经有了一些鼓励政策,但还远远不够。为此,他们建议: ——湖北省解决农民工进城入户及其一系列市民待遇问题,宜推而广之,通过农民工进城入户,腾出土地,为更多的能干人进行规模化种粮创造条件。 ——总结规模化种粮的经验,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有利于土地流转的办法。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允许规模化种粮有多种实现方式。什么方式为农民接受,能恰当地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就用什么方式。 ——保持规模种粮在各种土地规模经营中适当的比较优势,稳定和提高粮食产量。用于其他鼓励粮农的政策措施,原则上应适用于规模种粮者。 ——加快金融、保险等业务融入规模种田的步伐。 ——各项支农资金及项目,宜与规模种田有一定程度的结合,采用给补贴的办法,调动规模种田者自我投入的积极性。关注规模种田的发展态势,适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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