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息办和电子政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电子政务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切实做到了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增合力、以公开树形象,促进了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电子政务工作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去年底,我局专门出台了《关于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宿国土资发〔2007〕219号),建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局监察室、监察处和信息中心各一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提升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行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局今年进一步明确,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文件、资料的审核,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并在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市国土资源部门目标管理,作为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底组织专项考核。对局各处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制度,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各处室、各单位年终考核成绩,考评和检查情况在全局通报。
二、完善制度,注重质量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我局在建立领导机构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多项规范性制度,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完善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的具体措施,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出台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宿国土资发〔2008〕189号),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十一类信息经审批后,应对社会公开。重大事项,经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报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对社会公开。
为深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又出台了《关于印发宿迁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宿国土资发〔2008〕208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
三、强化措施,完善业务
在具体工作中,根据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电子政务中心的要求,我局确定办公室专人负责《网上宿迁》国土部门栏目内容的管理和维护,及时上传本部门在网上开展的在线办事项目名称和链接网址,面对企业和个人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办理流程、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时间、受理部门等),办事所需材料下载(范本、样表或资料),以及围绕本部门职能,提供民意调查的话题线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问卷”、“民意征集”等在线调查活动。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局还按照要求在《网上宿迁》首页政务公开频道中机构设置栏目中上传本部门的机构介绍、领导介绍和办事事项,并及时更新维护。同时,我局不断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各处室、事业单位报送的所有政务信息(含网站信息)要先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办公室报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发出,确保在《网上宿迁》栏目上所发信息内容安全。为保障电子政务工作不流于形式,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我局及时做好《网上宿迁》公众交互平台的回复工作,一年来,我局已回复近250条,回复率近100%,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为提高工作效率,我局还积极强化措施,不断完善岗位管理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他们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各项电子政务工作。
虽然我局狠抓电子政务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电子政务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继续做好电子政务工作,把我局的电子政务各项工作变得更加完善、更加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