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驾驶员公告
宿迁市土地资产储备投资中心、宿迁市征地勘测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式拟招聘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记录;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本市区有住房的男性公民;高中(含相当)以上学历,连续5年以上驾龄、持汽车驾驶证为A证且无交通事故记录的。
2、报名:符合应聘条件者,请于2010年7月13日8︰30起至2010年7月18日下午17︰00前到宿迁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招聘采取面试、考察考核与体检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驾驶技能及交通法规有关方面的知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考核:按照面试成绩1:2确定考察考核人员,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根据考察考核结果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及待遇: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每月工资为12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保险。
咨询电话:0527-84359670 王维华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