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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0年C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令第 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省政府令第11号《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宿迁市人民政府批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6月11日起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十二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见附表。
二、竞买人条件:
(一)报名参加竞买2010C-开发区-06地块的须是:经宿迁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进入宿迁市场的具有省经贸委或商务部批准的成品油经营资质的企业。
(二)其余地块报名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的,须按有关规定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报名时间、书面报价时间、揭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等要求:
(一) 报名时间、书面报价时间、揭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日起至2010年7月9日17:00止;
书面报价时间:2010年7月2日起至2010年7月12日15:00止;
揭牌现场会时间:2010年7月12日16:00;
报名、报价地点:宿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办裙楼一楼);
挂牌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办裙楼一楼);
揭牌现场会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一厅(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办裙楼三楼)。
(二)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申请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4、自然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联合购买的提供联合购买协议书及购买人证明等;
7、竞买保证金到账票据及复印件;
8、2010C-开发区-06地块还需提供:宿迁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我市经营加油站企业的公告;省经贸委或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证书》;
9、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四、挂牌价、底价和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一)、该期地块为无底价出让。挂牌出让价、竞买保证金见附表。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账户名称:宿迁市土地资产储备投资中心
(1)开户行:宿迁市工行营业部;账号:1116020019300139586
(2)开户行:宿迁市农业银行宿城支行;账号:460301040017415
(3)开户行:中国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账号:36544008095001
(4)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账号:15200188000016555
(5)开户行:宿迁市建设银行;账号:32001778636052503201
(6)开户行:宿迁市民丰银行府苑支行;账号:3213026901201000034397
(7)开户行: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宿城支行;账号:7066661011120145000057
五、报价方式:本次竞买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加价幅度:2000元/亩或其整倍数;挂牌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六、购买资料时间:2010年6月25日起;购买资料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七、竞得单位须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套建设社区管理用房、公厕、垃圾中转站及邮政信报箱等市政设施及公用设施。
八、竞得单位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九、交地时间等其它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竞得者需按成交土地面积交纳0.9元/平方米的交易服务费。
十一、该期地块土地契税由竞得单位缴纳。
十二、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三、具体情况请登陆江苏土地市场网、宿迁国土资源网、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网址分别为:
地 址:宿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办裙楼一楼)
邮 编:223800
联系人:徐洪彩 陈科
电 话:0527—84313826 84338697
传 真: 0527-84313826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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