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新的要求,为使规划修编成果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进行有效衔接,便于规划实施管理,保障规划成果质量,省国土资源厅今年7月在镇江召开了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专题会议,就规划修编采用的基数作出调整,即把使用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规划修编工作底图改为直接采用经省厅上报国土资源部的2009年末统一时点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图作为工作底图。在此基础上,把下达给各地的2006—2010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1/5与2011—2020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之和作为2010—2020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并对二次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已超过2010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修编指标的地区,按超出规模的10%扣减该地2010—2020年可使用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上述规划修编技术思路的调整,并不对各地的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作调整。但与我市原规划修编思路相比,我市被核减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超过实际使用的规划指标,造成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新增规划指标更趋偏紧。目前,我局已按要求将全市2010年—2020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县区统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并组织编制单位及县区按照新的要求重新调整规划修编的相关数据及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同时建立数据库,以便规划主要指标特别是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任务等满足图数一致的要求,尽早上报市、县、乡三级规划修编成果,争取早日获得省政府审批,并接受国家土地督察局对规划成果质量的复核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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