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推进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推进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担当起耕地保护的责任,完善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制度,启动与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对违法用地查处的联动制约机制,推进违法违规用地查处。
二是持续开展土地“三清”专项活动。将建设用地的跟踪管理贯穿于每一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执行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和绩效分析制度,将节约集约用地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管地用地的细节中。
三是坚决遏制新发生违法用地。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为抓手,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查处和执法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和早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遏制新的违法用地发生。
四是持续提升市场配置资源能力。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把好新上项目供地关,提高新上开工项目投资强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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