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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党发 [2008] 52 号
关于朱留华等3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部党组2008年12月16日决定:
免去朱留华同志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高向军同志土地整理中心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王广华同志信息中心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