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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任 [2008] 13 号
关于姚义川等18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部党组2008年12月16日决定:
姚义川任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试用期一年);
吴太平任调控和监测司副司长(试用期一年);
朱留华任耕地保护司司长,免去其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职务;
窦敬丽任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试用期一年);
彭齐鸣任地质勘查司司长,免去其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司长职务;
于海峰任地质勘查司副司长(试用期一年);
刘连和任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免去其地质勘查司司长职务;
贾其海任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免去其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职务;
许大纯任矿产资源储量司副司长(试用期一年);
关凤峻任地质环境司司长,免去其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职务;
李建勤任执法监察局局长;
姜建军任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司长,免去其地质环境司司长职务;
白星碧任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副司长(试用期一年);
李永杰任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免去其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局长职务;
高向军任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局长,免去其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职务;
王广华任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局长,免去其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常嘉兴任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局长,免去其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局长职务;
免去侯海生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局长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