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准地价确定的原则
基准地价确定的原则为:
1.以实际数据测算的结果为准,以比较、修正的结果为辅。
对有实际数据测算结果的级别或区段,则以实际测算的记过为准,确定级别或区段的基准地价;对无实际数据测算结果的级别或区段,采用比较、修正的结果为依据确定级别或区段的基准地价。
2.土地市场发达的以市场交易资料测算结果为准,级差收益测算结果验证;土地市场不发达的以级差收益测算结果为准,市场交易资料测算结果验证。
宿迁市市区土地市场较为发达,其各个土地级别内均有较多的土地市场交易资料,本次的基准地价评估采用的主要资料是市场交易资料,因此,基准地价确定以市场交易资料测算的结果为准。
3.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并充分体现政府的地价管理政策
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宿迁市市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地价管理政策,综合确定基准地价。
二、基准地价确定的方法
按照基准地价的确定原则和不同方法的估价结果,采用以下方法确定基准地价。
对一个级别或区段只用一种方法评估级别和区段平均价的,以该种方法确定的级别或区段的商业、住宅、工业平均地价为依据,在适当考虑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出该级别或区段基准地价。
对一个级别或区段资料丰富,以两种以上方法评估出级别或区段基准地价的,以级别或区段为单位,利用不同方法的评估结果,根据不同区段、级别内评估的平均价同当地土地市场状况和地价水平的一致性,确定用某一方法评估的平均地价或多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均值,作为确定该级别或区段的商业、住宅、工业基准地价的主要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政府优化、调节土地利用的需要,确定该级别或区段的基准地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