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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原顺河镇顺河社区党支部书记陈立奇被判刑
2010-06-03 10:21:55  浏览:  作者:宿豫纪办
  

宿豫:原顺河镇顺河社区党支部书记陈立奇被判刑

陈立奇原任宿豫区顺河镇顺河社区党支部书记,因涉嫌受贿罪,于20087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15日被逮捕。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11月份至2008年春节前,陈立奇利用出售集体资产、从事征地拆迁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09317日,宿豫区法院一审判处陈立奇有期徒刑2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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