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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登记
2009-12-07 11:21:12  浏览:  作者:
  

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

编号

材 料 名 称(一式四份)

备 注

1

采矿权申请报告

原件

2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原件

3

矿区范围图(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拐点坐标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加盖申请人印章,比例尺为150015000)。

复印件

4

矿区所在地乡村协议、群众代表签字(看原件)

复印件

5

营业执照及资金、技术、设备证明材料(看原件)

复印件

6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包括安全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

原件

7

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看原件)

复印件

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复印件

9

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

10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

原件

11

墙改部门的审核意见(针对开采砖瓦粘土的)

复印件

12

地质储量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

复印件

13

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的有关文件

国家出资探明

14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联系地址: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地矿处

联系电话:0527-84359729

 

  信息来源:,地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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